中共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關于巡視集中整改進展情況的
通 報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源集團或集團)黨委開展常規巡視。2024年2月6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向能源集團黨委反饋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巡視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問題1:關于執行“第一議題”制度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堅持“第一議題”抓學習,“第一遵循”抓貫徹,“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實,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厚植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的思想理論基礎。二是堅持在學用結合上下功夫,對黨委會“第一議題”學習的內容,結合集團黨的建設、國企改革、產業發展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措施,抓好貫徹落實。三是督促林東礦業黨委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措施;督促省煤礦院黨委立行立改,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四是督促各子(分)公司黨組織舉一反三,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健全完善《“第一議題”學習臺賬》和《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閉環管理臺賬》,集團黨委辦公室(公司辦公室)每半年開展一次監督檢查,確保嚴格執行到位。五是集團黨委辦公室(公司辦公室)建立“第一議題”學習提示機制,及時下發學習內容清單,督促各子(分)公司黨組織抓好貫徹落實。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第一議題”學習臺賬,對“第一議題”學習內容,有針對性地制定貫徹落實措施并將貫徹落實措施納入黨委會紀要,明確落實相關措施的責任部門,做好措施落實的跟蹤推進。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黨委2024年度共召開黨委會議28次,均按要求開展“第一議題”學習,學習內容共58篇次,制定77項具體的、可操作的貫徹落實措施。同時,集團示范帶動各子(分)公司補學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50次,補學內容641篇次。二是印發2024年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2024年1月29日開展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3月15日,開展主題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著力加強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為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強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條件”集體學習研討;4月26日領導班子圍繞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展集體學習研討,緊扣黨的六大紀律,緊密聯系個人思想和分管工作實際作研討發言;5月23日,開展主題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論述,以新質生產力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貴州能源實踐新篇章作出更大貢獻”集體學習研討。6月19日,開展主題為“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和《條例》,扎實開展黨紀學習教育”集體學習研討;7月12日,開展主題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關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等,以扎實的學習成效推動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以鐵的紀律作風為努力成為全省富礦精開‘主抓手’、能源安全‘壓艙石’和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建設的‘主力軍’提供堅強保障”集體學習研討;7月26日,開展主題為“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重要講話精神,著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續推動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集體學習研討。三是督促林東礦業黨委、省煤礦院黨委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建立“第一議題”學習臺賬,并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措施,將貫徹落實措施納入閉環管理重要內容。林東礦業黨委已建立“第一議題”學習臺賬,2024年1月至7月,林東礦業黨委共開展“第一議題”學習17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58篇次;其中涉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10篇次;補學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6次,補學內容120篇次。省煤礦院黨委已建立“第一議題”學習臺賬并動態更新。2024年1月至7月,省煤礦院黨委開展“第一議題”學習14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58篇次,其中涉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3篇次;補學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6次,補學內容97篇次。四是集團黨委2024年1月23日至2月5日,對盤江股份、水礦控股、烏江能投等14家子(分)公司及其所屬企業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和“閉環管理規則”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共查出11項問題。截至2024年3月底,各子(分)公司均對查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和臺賬報集團黨委辦公室。五是建立“第一議題”學習提示機制,2024年2月26日,集團印發《關于切實做好“第一議題”制度相關工作的提示》,并列舉“第一議題”學習參考資料發至各子(分)公司黨組織,要求各子(分)公司黨組織及時跟進學習、補學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印發“第一議題”學習參考資料12期。
問題2:關于科技創新驅動發展不足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推進集團科技創新項目研發工作,督導各子(分)公司加大研發投入,2024年12月底前煤電氣化主業板塊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3%。二是加快實施國家重點專項“復雜地質條件煤礦輔助運輸機器人”,2024年7月底前完成項目驗收。三是加快實施省重點專項“煤層氣井上下聯合抽采利用關鍵技術與工程試驗”,按照省科技廳批復項目完成時間延期至2024年12月底前的進度安排,完成各項研究工作。四是積極推動集團專利技術成果轉化,集團安全生產過程中實施、轉化成產品銷售等多渠道進行使用與轉化;強化專利等知識產權管理,嚴把專利申請關,不斷提升專利技術成果價值。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2024年6月集團共開展241個項目的研發工作,完成研發投入1.17億元,1月至6月累計完成研發投入5.55億元,同比增長44.16%。二是2024年7月5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組織專家召開“復雜地質條件煤礦輔助運輸機器人”項目綜合績效評價會議,專家組一致同意項目通過綜合績效評價。三是2024年1月30日,省重點專項“貴州省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提產增效關鍵技術及工程試驗”(含“煤層氣井上下聯合抽采利用關鍵技術與工程試驗”課題)獲省科技廳延期批復,項目完成研發投入計劃的87.34%。項目各項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主要包括:完成宏觀尺度下的有利區6處和深部煤層氣有利區3處的優選;完成低效井綜合治理技術方案編寫;實現新井平均單井日產氣量由500立方米以下提高到1200立方米以上,3口新井達標;完成貴州省煤層氣井地質與工程信息1.5版本數據庫建設;完成基礎地質建模及壓裂裂縫延展建模;完成深部煤層氣資源評價,確定全省煤層氣地質資源量(2000m以深)等。6月4日,省科技廳組織專家組對項目開展階段性評估,專家組一致同意項目通過階段性評估。7月16日,集團組織召開項目推進會,明確時間節點,預計按期完成各項研究工作。四是盤江股份礦機公司的“一種不銹鋼篩網簡易切割裝置輔助支撐架”“一種多自由度的液壓臨時支護翻轉臂”“一種滾筒齒座耐磨結構”等4項專利已轉化實施為產品,截至2024年7月,已實現銷售收入154.58萬元。烏江能投興電石膏公司的“一種防菌抗裂石膏板”“一種高強度抗變形紙面石膏板”“一種耐潮耐火雙防石膏板”等4項專利已轉化實施為石膏板產品,截至2024年7月,已實現銷售收入143.51萬元。省煤礦院的“一種基于大數據分析的煤礦風險預警系統”專利已轉化實施為產品,截至2024年7月,已實現銷售收入615.19萬元。
問題3:關于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充分發揮集團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結合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要求,分層分類動態優化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嚴格落實黨委會決議,對集團黨委會議定的需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落實、需董事會決策的事項等,建立工作臺賬,做好跟進監督,確保件件有落實。加強監督檢查,2024年3月底前對14家二級公司執行黨組織前置研究程序開展監督檢查,督促糾正存在的執行程序不到位問題。三是督促盤江煤電集團醫院黨委、責成盤江股份黨委督促盤江股份物資管理分公司黨總支抓好問題整改,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確保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治理主體各負其責,不缺位、不越位。
整改成效:一是嚴格執行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規范落實黨委前置把關程序。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黨委會前置研究討論事項59個。2023年8月24日制定印發《貫徹落實〈關于省管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實施意見〉的工作措施》,從正確處理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權責關系、加快完善議事決策制度、強化“保落實”職能等13個方面明確工作措施,提升科學決策水平。強化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高質量高標準推進“黨建入章”,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公司治理各環節。二是嚴格落實黨委會決議,對集團黨委會議定的需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落實、需董事會決策的事項等,建立工作臺賬,做好跟進監督,確保件件有落實。2024年3月,對14家二級公司執行黨組織前置研究程序開展監督檢查,督促糾正執行程序不到位問題。三是督促盤江煤電集團醫院黨委、責成盤江股份黨委督促盤江物資分公司黨組織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抓好問題整改。盤江煤電集團醫院黨委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關于印發公立醫院黨委會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示范文本的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修訂完善《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醫院黨委會議事規則》《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醫院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盤江股份黨委督促物資管理分公司黨總支通過黨總支會組織班子成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黨員發展有關制度規定,并對物資管理分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責成物資管理分公司黨總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物資管理分公司已動態修訂完善了黨總支會、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并嚴格抓好執行。
問題4:關于黨委會和總經理辦公會決策邊界不清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集團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和研究討論事項清單,進一步厘清各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二是嚴格按照國資監管部門關于物資采購相關要求,進一步優化集團層面物資采購制度,修訂完善《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非招標采購管理辦法》等制度。三是督促14家二級公司進一步修訂完善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和研究討論事項清單,嚴格落實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按照制度要求規范各治理主體決策程序。四是制定《貴州能源集團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定期梳理制度,及時開展制度“立、改、廢”工作,對制度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集團黨委結合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有關要求,2024年4月19日對《貴州能源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貴州能源集團黨委會研究討論事項清單》、2024年5月8日對《貴州能源集團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進行修訂完善并印發實施,進一步厘清各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嚴格落實制度規定,做到依法依規、科學決策。二是2024年7月8日,結合實際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采購保密管理辦法(試行)》,并督促各單位嚴格執行。三是督促14家二級公司修訂完善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和研究討論事項清單,嚴格落實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截至2024年3月28日,14家二級公司均已對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和研究討論事項清單進行修訂。四是2024年5月7日,印發《貴州能源集團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對制度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統籌推進規章制度的“立、改、廢、釋”。
問題5:關于統籌發展和安全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集團黨委會及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督促下級單位黨組織通過專題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形式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著力提高各級黨組織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二是加強安全督查力量。針對安全事故屢屢發生,強化集團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成立3個煤礦安全監督站,分別負責盤州片區、水城鐘山片區、畢節片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駐點督查。三是強化集團安全督導檢查。堅持以“雙全日”工作為主線,健全完善系統清單、崗位職責清單、設施設備管理清單“三張清單”和隱患排查對照檢查表冊、“明白卡”,全面抓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四是抓實安全隱患整改閉環。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要求進行治理,對發現的隱患逐項核對銷號,強化隱患閉環管理。五是強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采取觀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等舉措,對職工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引導職工形成自覺控制、自我約束、自主保安的行為規范。六是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以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為目標,加大精準培訓力度,統籌做好管理、專業、操作三大序列人員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全員從業素質。七是根據安全監管部門的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山腳樹礦瞞報行為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整改成效:一是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將其作為黨委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安全工作會學習的重要內容,著力樹牢紅線意識、底線思維,真正做到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增強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不斷提高各級黨組織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同時,督促各(子)分公司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組織學習研討,并將所屬各(子)分公司學習貫徹情況作為2024年第二季度專項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開展督導檢查。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黨委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安全工作會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9次。二是成立煤礦安全監督一、二、三站;采取專項對標檢查和重點跟蹤督察的方式,對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督導檢查。2024年3月21日至29日,由黨委督查室牽頭,人力資源部、煤炭事業部、安全督察部參加,聯合組成防滅火專項督導組,對林東礦業下屬紅林礦、龍鳳礦,水礦控股那羅寨煤礦、汪家寨煤礦、大灣煤礦、大壩田煤礦等開展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針對水礦控股所屬汪家寨煤礦和大灣煤礦民用瓦斯系統投入使用時間較長,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現狀,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黨委督查室、安全督察部、油氣事業部相關人員組成督導檢查組,對水礦控股民用瓦斯開展專項督查。發現民用瓦斯系統已不能滿足當前城鎮燃氣相關安全規范要求,不具備安全運行條件,經督促整改后,仍無法滿足運行條件。2024年4月27日,能源集團下達《關于立即停止使用汪家寨煤礦和大灣煤礦民用瓦斯的通知》,切實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截至2024年7月31日,能源集團采取專項對標檢查和重點跟蹤督察的方式,對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督導檢查,共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7074條,下發意見書406份。三是認真貫徹落實全省“雙全日”工作啟動會精神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系列部署要求,分別于2024年2月22日、3月1日制定《貴州能源集團煤礦“雙全日”工作考核辦法》《貴州能源集團非煤企業“雙全日”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每月督促各單位開展“雙全日”工作。采取現場推進會、觀摩學習、交流指導等方式,以火燒鋪礦為示范建設單位,在集團范圍內全面推進“雙全日”工作,推動全集團構建新的安全文化、形成新的安全習慣。聘用能源集團“雙全日”首席專家5人和專家助理118人,切實解決企業安全全局性、系統性、根本性問題,持續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機制,推動本質安全水平系統性、整體性提升。2024年4月7日,舉辦“雙全日”工作專題培訓,推進“雙全日”工作進一步走深走實。2024年5月8日至22日,對盤江股份、水礦控股、烏江能投、能源電投、林東礦業、中城能源等6家二級企業本部和松河煤業、文家壩一礦、貴燃集團及麥架門站、天能焦化、泰來礦、戴家田礦等7家下屬企業“雙全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聯合督導檢查,共發現43個問題,并下發《“雙全日”體系建設專項督查簡報》督促整改落實。四是2024年2月23日,修訂完善《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閉環流程。截至2024年7月31日,能源集團對所屬企業督導檢查共發現安全隱患或問題7074條,下發意見書406份。針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求被檢查單位按照“五落實”要求編制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組織整改;整改結束,經被檢查單位組織驗收合格后,由被檢查單位將閉環資料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能源集團安全督察部現場督導檢查組備案,二級公司對隱患整改閉環情況按條數不小于20%進行抽查,能源集團安全督察部現場督導檢查組適時抽查隱患整改閉環情況。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發現的安全隱患或問題已整改6889條,驗收閉環6198條。五是結合時段特征和近期安全事故,能源集團常態化開展安全警示教育,通過警示教育,舉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真正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導職工形成自覺控制、自我約束、自主保安的行為規范。每月召開安全工作視頻會議,觀看行業領域事故警示教育片。在安全日調度會上及時通報近期全國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并要求各單位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開展相關隱患排查工作。截至2024年7月31日,觀看警示教育片6次,印發各類事故通報10次。六是2024年5月27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要求各單位組織開展“以案說法”等活動,組織觀看“安全生產月”主題宣傳片、《安全生產責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以非常明確、非常強烈、非常堅定的態度,推動進一步樹牢安全紅線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七是2024年4月18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本部2024年培訓計劃》,集團所屬單位充分利用基層班隊的班前會,以“崗位明白卡”“應知應會”等為重點,開展班前安全培訓、每日一題等活動,常態化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努力提高職工操作技能和從業素質。2024年上半年,集團已舉辦各類安全培訓班6期,共計培訓589人次。下屬各單位舉辦安全培訓班2232期,共計培訓188533人次。八是針對盤江股份山腳樹礦“9·24”重大事故調查結果,省紀委省監委已對省管干部進行追責問責,省國資委黨委、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已對省國資委管理干部進行追責問責,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已對集團管理干部進行追責問責。其中,給予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某某警告處分;給予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蘭某某警告處分;給予集團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張某某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集團黨委委員,盤江股份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朱某某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按照省管大一型企業中層正職確定待遇;給予集團總工程師徐某某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楊某某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尹某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王某某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副總經理麻某某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生產管理部主任周某某記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組織人事部中層正職級管理人員王某某政務撤職處分,鑒于王某某未擔任黨外職務,給予王某某降低一個職務等級處分;給予盤江股份山腳樹礦黨委副書記、礦長袁某某記大過處分;給予盤江股份機關第四黨支部書記、通風副總工程師、礦井通風部主任曠某某記大過處分。九是2024年8月16日,集團安全督察部部長帶隊到山腳樹礦詢問相關人員和檢查相關資料,經調查核實,山腳樹礦2023年8月29日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名職工死亡,礦已按工亡事故進行處理,但未按規定向相關監管監察部門和上級公司匯報,屬于瞞報行為。目前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牽頭正在對山腳樹礦“8·29”瞞報事故開展調查,待調查處理決定下達后,依據調查處理決定制定方案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十是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瞞報、謊報、遲報的發生。2024年3月4日,印發了《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突發事件(事故)嚴格按照“八個必報”開展值班報告工作。2024年5月11日轉發了《省國資委關于監管企業災害事故緊急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本單位災害事故信息報送管理辦法,規范信息報送流程和時限,暢通信息報告渠道,不折不扣做好災害事故緊急信息報送工作,確保發生災害事故后“第一時間向屬地政府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告貴州能源集團總調度室,按規定時限向省國資委報告。
問題6:關于管黨治黨責任意識樹得不牢,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認識不夠系統深入,對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階段性特征和風險點研判不足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強化理論武裝,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作為黨委會和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思想認識,增強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二是根據上級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排部署,及時召開集團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全年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根據班子成員分工,進一步細化完善班子成員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嚴格落實“一對一”廉政提醒談話要求。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26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理論中心組2024年理論學習安排方案》,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列為集團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黨委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2次。二是2024年2月29日,召開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暨集團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溝通會商會,專題研究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3月18日,召開202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總結集團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任務。截至7月31日,集團已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2次,今后將長期堅持。三是2024年3月29日,集團黨委會討論通過《貴州能源集團202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并于4月3日正式印發實施。四是嚴格落實《中共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細化集團黨委及各子(分)公司黨委(黨總支、黨支部)責任清單、集團黨委及各子(分)公司黨委(黨總支、黨支部)主要負責人清單和集團本部及各子(分)公司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五是2024年2月29日,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暨集團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溝通會商會上,集團黨委班子副職向黨委報告了2023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情況。六是制定《2024年貴州能源集團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醒談話的工作方案》,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落實廉政談話99人次,其中“一對一”談話87人次,集體廉政談話12人次。
問題7:關于“一案一整改”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根據上級領導機關部署要求,集團黨委及時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二是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推進臺賬,每季度調度相關單位整改情況。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監督檢查。三是督促天然氣能投黨委認真梳理違紀違法案“一案一整改”工作中的問題,進行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8月30日,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規范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指引》,2024年1月至7月,能源集團各子(分)公司黨組織按要求開展“一案一整改”13次。二是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臺賬,2024年6月12日印發《關于報送“一案一整改”信息的工作提示》,每季度對二級單位黨組織開展“一案一整改”情況進行調度。同時,根據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安排或自身工作實際,適時對二級單位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情況進行抽查,確保工作質量。三是2024年3月28日,集團黨委督促天然氣能投黨委梳理“一案一整改”的問題,要求立即進行整改。3月29日天然氣能投黨委上報整改措施,5月7日上報“一案一整改”整改進展情況報告,5月22日全面完成整改。
問題8:關于監督精準性有差距,派駐紀檢監察組聚焦安全生產開展監督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監督發現問題反饋機制,針對不同問題明確細化反饋對象、方式、整改要求、整改監督方式等形成閉環,督促被監督對象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落實整改。二是建立健全監督發現問題通報機制,對發現的典型、共性、多次發生、重復發生的問題,通過采取公開通報、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內部通報等方式,督促推動各二級紀檢機構舉一反三、強化監督。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機制落實,對安全生產監督工作進行月調度,督促推動各二級紀檢機構和安全監督部門協調聯動,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質效。四是針對月亮田礦等基層礦井職工未帶定位識別卡入井作業問題整改情況,舉一反三,督促集團安全督察部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對基層礦井職工未帶定位識別卡入井作業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進行全面檢查,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11日,修訂《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監督工作實施辦法(試行)》。4月12日制訂《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提高監督治理效能工作機制》,對監督發現問題分類處置,從督促整改落實,到問題通報的全流程,形成“研判—反饋—通報—整改—落實”的工作閉環機制。二是2024年3月2日,派駐紀檢監察組印發《關于加強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的通知》,督促各二級紀檢機構強化監督,3月8日至9日,抽查盤江股份、水礦控股,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督責任。4月11日,修訂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監督工作實施辦法》,每月召開監督例會,對安全生產監督工作進行月調度,及時將監督存在問題向責任單位紀檢機構反饋,壓實監督責任。三是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派駐紀檢監察組第一監督檢查室舉一反三,抽查中城能源紀委監督基層礦井職工正確攜帶定位識別卡入井的情況,未發現問題。3月6日,派駐紀檢監察組第一監督檢查室向安全督察部印發工作提示,督促其開展相關工作。四是分別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11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入井人員佩戴定位識別卡的通知》《貴州能源集團關于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監督體系的指導意見》,在各單位開展全覆蓋檢查基礎上,對排查情況進行抽查,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月亮田礦職工未帶定位識別卡入井作業問題開展追責問責,給予盤江股份月亮田礦黨委書記王某、紀委書記于某某元誡勉,責成盤江股份黨委給予月亮田礦機運工區黨支部書記張某某、月亮田礦機運工區區長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問題9:關于聚焦主責主業不夠有力,紀檢機構職能定位有偏差,不會監督、不愿監督、不敢監督問題突出,以業務檢查代替政治監督,發現問題淺表化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各二級紀檢機構“三轉”開展一次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紀檢機構負責人兼職情況、紀檢機構職責定位和履職情況、紀檢干部配備情況等,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督促推動“三轉”到位。二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在二級紀檢機構年度評價中的比重,改進監督工作評價的具體指標和評價方式,形成強監督的有力導向,促進提高監督質效。三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強紀檢干部業務能力提升,上半年圍繞提高紀檢干部政治素養、業務能力開展一次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系統干部專題培訓;安排基層紀檢干部到派駐紀檢監察組部室或專案組跟班學習,以干代訓,以干促學。四是督促六枝工礦黨委、紀委加強紀檢隊伍能力素質建設,提高監督質效。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及時免去盤江股份、水礦控股紀委書記兼任的其他職務。
整改成效:一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印發《貴州能源集團二級紀檢機構2024年度評價工作方案》《派駐紀檢監察組對能源集團紀檢機構“三轉”情況專項監督指導工作方案》,制定監督指導計劃并開展專項監督指導工作。截至2024年7月31日,完成烏江能投、能源資管、供應鏈分公司等13家單位監督指導,編制“三轉”工作情況報告。二是派駐紀檢監察組根據已印發的《貴州能源集團二級紀檢機構2024年度評價工作方案》,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在二級紀檢機構年度評價中的比重,改進監督工作評價的具體指標和評價方式,形成強監督的有力導向,促進提高監督質效。三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圍繞理論學習、業務能力提升等方面制定2024年度培訓計劃。2024年3月28日開展“審理、紀法銜接”專題培訓;4月29日開展提高監督質效培訓;5月6日開展五個專項監督駐點培訓;6月17日至21日,派駐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楊某某、雷某某從提高政治素養、業務能力等方面對紀檢干部開展業務培訓。四是督促六枝工礦黨委認真對照巡視反饋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六枝工礦黨委根據派駐紀檢監察組《關于六枝工礦公司紀委內設機構及人員編制審核意見的復函》的精神,印發《關于調整中共六枝工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進一步優化了內設機構設置。六枝工礦紀委補充1名新分配的大學生到紀檢室工作,充實紀檢干部隊伍;選派4名紀檢干部到上級紀檢監察機構跟班學習,通過以干促學和外派參加培訓等方式,進一步提高紀檢干部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五是六枝工礦紀委認真貫徹執行《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監督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強化政治監督,壓緊壓實問題整改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通過加強日常政治監督、緊盯“四風”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等,確保問題整改落地見效。六是水礦控股2024年3月14日印發《關于推薦周某等人任免職的函》,免去水礦控股紀委書記項某某的貴州水城礦業股份公司第四屆監事、監事會主席職務,該同志兼任的其他非紀檢主業職務已全部免除;集團2023年5月12日印發《關于高某某等同志任免職的函》,免去盤江股份紀委書記劉某某的貴州盤江發展有限公司董事職務、貴州林東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事職務;集團2023年12月5日印發《關于趙某某等同志任免職的函》,免去盤江股份紀委書記劉某某的貴州省動能煤炭技術發展服務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監事職務,該同志兼任的其他非紀檢主業職務已全部免除。
問題10:關于發現問題能力不足,派駐紀檢監察組業務推動和指導不力,各級紀檢機構監督發現問題線索能力欠缺,成案率不高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對二級紀檢機構指導聯系工作機制,強化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督導。二是建立對抽調人員的“師帶徒”機制,由組領導、部室負責人、業務骨干等點對點進行指導幫助,提高基層紀檢干部能力素質。三是對2023年度監督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形成工作措施并指導二級紀檢機構抓好落實。四是對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月調度、月通報,深入分析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通過月度例會點問題、提建議、壓責任,促進監督工作質效提升。五是針對2023年度綜合評價及專項工作排名靠后的二級紀檢機構主要負責同志開展約談。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5月23日,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與二級紀檢機構定期溝通監督工作機制》。二是2024年4月3日,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師帶徒”制度(試行)》,現已簽訂4對師帶徒協議。三是認真分析總結2023年監督工作情況,2024年1月22日,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2023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報告》,要求各二級紀檢機構抓好落實。四是2024年 4月11日,修訂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監督工作實施辦法》,每月召開監督例會,分析研判派駐紀檢組及各二級紀檢機構監督工作,并形成會議紀要,每月研判情況在月度例會上進行通報,面對面點問題、提建議、壓責任。2023年監督發現問題立案11件,其中酒駕醉駕4件,安全生產3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3件,其他1件。2024年1至7月,監督發現問題立案6件。五是結合綜合評價、專項工作內容,擬定約談提綱,涵蓋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信訪舉報、案件審理、干部隊伍建設等多項內容。2024年3月28日,派駐紀檢監察組副組長雷某某對2023年度綜合評價及專項工作排名靠后的4家二級紀檢機構主要負責同志開展約談。
問題11:關于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效率不高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信訪舉報辦理情況月調度和重要信訪舉報督辦機制,通過定期分析研判、督查督辦,不斷提升信訪舉報辦理質量。二是全面梳理未辦結線索、案件情況,對超期未辦結的線索和案件,嚴格按照省紀委省監委線索處置和案件辦理時限要求,采取由組領導包案、充實工作力量等措施,逐件突破。
整改成效:一是派駐紀檢監察組2024年第10次組務會審議通過《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關于進一步提升信訪舉報辦理、問題線索處置、案件查辦質效工作的通知》,對信訪舉報進行甄別研判、督辦、分析,對問題線索精準運用四種方式進行處置,規范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對審查調查進行全過程、全流程監督管理,提高相關工作質效。二是對超期未辦結的問題線索和案件,制定包案清單,明確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并下發工作提示進行督促辦理。截至2024年7月31日,超一年未辦結的線索7件,已辦結5件,未辦結2件;超一年未辦結的案件5件,已辦結3件,未辦結2件;信訪舉報轉立案1件。
問題12:關于監督執紀寬松軟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派駐紀檢監察組內部紀法銜接工作指引,規范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加強審查調查人員和審理人員的培訓。2024年上半年開展一期審理專題培訓,將紀法銜接作為重點納入培訓內容;堅持以干代訓,從駐在企業紀檢干部、審理人員庫中抽調人員開展交叉審理、提級審理等工作。三是按照案件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對孫某嚴重違法案進行自查。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7月15日,制定印發《省紀委省監委派駐貴州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關于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給予黨紀政務處理的工作指引》,并按有關規定向省紀委省監委調研法規室備案。二是2024年4月30日,派駐紀檢監察組印發《交叉審理、二級審理實施辦法》,并于3月底組織開展一期審理工作專題培訓,共56人參加培訓。三是對標2023年度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和案件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要求,對孫某嚴重違法案開展了自查工作;經自查發現7個方面共11個問題,已建立清單臺賬,形成自查情況報告,并立行立改。同時,將相關問題納入2024年專題培訓,舉一反三提升監督質效。四是派駐紀檢監察組于2024年4月22日下發監督工作提示,要求各內設室、各子(分)公司紀檢機構對照上述問題開展對照自查,做好舉一反三。五是重新梳理孫某嚴重違法案,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2021年2月4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出納陳某某,被給予開除處分,同年8月2日,因職務侵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2022年7月27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江某監受到責令檢查、批評教育;2023年9月4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現任貴州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某某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一年半)處分;2021年2月10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熊某,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張某被免職;2022年12月2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總監孫某被給予開除處分;2022年11月17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部部長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處分;2021年3月4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辦公室主任、工會副主席洪某某被免職,同年11月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2022年11月,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主辦會計張某某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2021年4月,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原部長助理鄭某某被調整為主管;2023年4月10日,貴州天然氣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原主辦會計何某某被給予警告處分;2023年4月,工會經審委委員張某、張某某受到批評教育。
問題13:關于違規接待、大吃大喝等問題多發頻發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接待管理的工作提示》,嚴格執行《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商務招待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集團內部接待工作。二是開展違規接待、違規吃喝專項整治工作,嚴查“吃老板”“吃下級”和違規“吃公函”“吃食堂”等問題,按照程序和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在全集團范圍內進行排查整改。督促盤江股份黨委制定內部招待費以“誤餐費”名義從職工福利費列支的整改措施;督促水礦控股黨委制定那羅寨煤礦530余次接待問題的專項清查措施;督促水礦控股黨委責成老鷹山煤礦相關人員退回2022年1月18日以“歡送某人”名義公款吃喝費用,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督促盤江股份、水礦控股黨委建立制定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抓實相關問題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5日,集團下發工作提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集團本部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工作,并強化對公務接待、商務招待的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內部接待工作。二是2024年3月7日,集團印發《關于開展違規接待、違規報銷有關費用自查的通知》,通過自查發現違規接待、違規報銷相關問題32項,并已督促整改。三是根據省國資委關于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查工作、規范商務招待工作、違規報銷專項整治工作等要求,集團黨委將違規接待、違規報銷相關情況納入專項整治,每季度收集匯總相關情況,并上報省國資委。結合專項治理工作以及督促整改,對水礦控股老鷹山煤礦黨政辦副主任穆某某、財務科科長張某某,那羅寨煤礦黨政辦主任母某某進行組織處理,調整崗位;采取提醒談話方式處置109人次。四是2024年3月25日,集團印發《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在全集團范圍內嚴肅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專項整治,發現各單位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54個,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51個。針對發現的問題,能夠立行立改的,集團黨委督促各子(分)公司立行立改,對于暫時無法完成整改的,要求明確時間節點,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明顯成效。五是督促盤江股份、水礦控股抓實相關問題整改。2024年4月23日,集團黨委召開會議專題聽取盤江股份對違規接待問題及整改情況的匯報,要求盤江股份嚴格按照會議要求進一步梳理完善問題整改及報告工作。督促水礦控股紀委針對老鷹山煤礦公款吃喝飲酒等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對那羅寨煤礦違規接待等問題已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進行處置;水礦控股紀委已對那羅寨煤礦和老鷹山煤礦違規接待問題進行處置,其中,對老鷹山煤礦領導班子、各黨支部書記、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等共62人次進行提醒約談,責令老鷹山煤礦原黨政辦、財務科主要負責人及紀委副書記等3人作出深刻檢討,并對原黨政辦、財務科主要負責人2人進行崗位調整;責令那羅寨煤礦黨委、紀委于6月19日向水礦控股黨委作出書面檢查,對那羅寨煤礦原黨政辦主任、黨政辦副主任、財務科長等3人進行提醒談話,并對原黨政辦主任進行崗位調整。六是在全集團范圍內進行排查整改。集團黨委重點開展違規接待、違規報銷有關費用自查,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抓實對違規接待、大吃大喝等問題糾治。分別于2024年3月7日、3月25日制定印發《關于開展違規接待、違規報銷有關費用自查的通知》《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并通過開展自查自糾、交叉檢查、現場督導等方式,督促推進違規問題排查整治,6月底專項治理工作結束,集團各級黨組織自查發現問題105個,已督促整改102個,3個持續整改中。
問題14:關于形式主義問題禁而不絕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工作措施》,對集團的文件、會議、督查考核、調查研究等工作進行規范,嚴格抓好執行。二是精簡文件。統籌抓好上級來文辦理,對集團下發的各種文件,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將白頭文件、便函等隱形文件納入發文管控調度范圍,確保發文數量同比逐年有序減少。三是精簡會議。嚴格控制會議數量,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能合并召開的會議合并召開,能現場辦公的不另行開會,能開視頻會的就不開現場會。科學確定參會人員范圍,減少“陪會”現象。
整改成效:一是結合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習慣過“緊日子”有關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關于持續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有關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會議精神,2024年4月1日,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持續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工作措施》,從文件、會議、督查考核、調查研究等9個方面明確18項內容為基層減負,逐一落實責任部門推動落實,確保制度剛性執行。二是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統籌抓好上級來文辦理、流轉,對集團下發的各種文件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將白頭文件、便函等隱形文件納入發文管控調度范圍。截至目前,水礦控股汪家寨煤礦收到上級來文、外單位文件、內部黨發及行政文件222份(不含通報和干部任職文件),同比2023年收到的246份下降10.81%。2024年上半年,集團黨委發文195號,比2023年黨委發文242號減少47號,同比下降19%。三是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匯總《貴州能源集團年度周期性會議計劃表》,將會議納入計劃管理,倡導合并開、視頻開。2024年2月29日,能源集團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和與派駐紀檢監察組溝通會商會合并召開;3月18日,將202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2024年度巡察工作會暨第一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合并召開。
問題15:關于領導班子擔當作為不夠,集團黨委班子政治功能發揮不夠到位,統籌推動集團戰略重組目標不夠有力,存在求穩怕亂思想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強化擔當作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要求,充分發揮黨委政治功能,緊緊圍繞集團《組建方案》,結合落實《2024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全力完成2024年各項工作任務和《組建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二是強化團結協作。通過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加強班子成員之間交心談心,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不斷增強班子成員自覺參與議事決策的主動性;通過形勢任務宣傳,樹牢集團一盤棋理念。三是強化思想引領。制定2024年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將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引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職、扎實工作,對標上級黨委工作部署要求,高質量統籌謀劃和推進分管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制定印發2024年黨委工作重點,將落實《2024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與《組建方案》作為重要任務推進。二是2024年2月28日,印發《貴州能源集團能源產業綠色低碳轉型行動方案(2022-2025年)》,明確集團2025年前的發展目標,全力推進“強安、擴能、增量、提質”工作。三是2024年6月21日,印發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專題民主生活會前,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通過談心談話,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不足、明確方向,達到了凝聚共識、形成合力的目的,為高質量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7月12日,集團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之間相互坦誠批評,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員自覺參與議事決策的主動性。四是2024年2月28日,印發《堅定信心開拓奮進面向未來續寫華章——貴州能源集團2024年上半年形勢任務宣傳提綱》,要求各級黨組織按照要求開展形勢任務宣講。2024年上半年,集團黨委和各成員企業黨組織開展形勢任務宣傳教育872場次、受眾46635人次。五是制定2024年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將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引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職、扎實工作。
問題16:關于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批評與自我批評辣味不足,原烏江能源主要領導在當年民主生活會上檢視問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等作為民主生活會前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相關黨內法規學習,切實提高班子成員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認識。二是認真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研究制定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要求班子成員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深入剖析問題根源,緊緊圍繞個人思想、作風等實際開展談心談話、批評和相互批評,防止把民主生活會開成意見建議會。三是建立民主生活會督導制度,通過派出督導組、派人列席等方式,對下屬單位黨組織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對達不到要求的不允許召開會議;對批評和自我批評“辣味”不足的及時予以糾正,確保民主生活會質量。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26日,印發實施《貴州能源集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24年度理論學習安排方案》及《學習計劃》,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等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二是2024年6月21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明確會議主題,廣泛征求廣大黨員干部職工的意見建議、開展談心談話。7月12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等作為民主生活會會前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相關黨內法規學習,切實提高班子成員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認識。三是結合工作實際,起草集團民主生活會督導意見。同時,針對過往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的問題,在2024年7月12日集團黨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原烏江能源黨委主要領導進行了檢視剖析。
問題17:關于落實民主集中制有不足,黨委會議事決策不規范,原烏江能源黨委會研究天然氣能投公司招聘議題時,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嚴格執行《貴州能源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制度要求落實黨委會決策程序。會前對相關議題方案進行充分溝通,會中由黨委班子成員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和表決,并規范做好會議記錄。二是由時任烏江能源黨委主要領導向省委組織部作出深刻檢查,并接受提醒談話。三是督促烏江能投黨委加強對《貴州能源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的學習,杜絕非黨委委員參與黨委研究事項表決。
整改成效:一是集團黨委把堅持民主集中制作為根本組織原則,在研究討論“三重一大”事項時,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定。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黨委召開黨委會議28次,研究討論事項267項,其中前置事項59項。二是督促烏江能投黨委嚴格落實黨委會議事規則和研究討論事項清單,進一步規范黨委會決策程序,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會前對相關議題方案進行充分溝通,會中由黨委班子成員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和表決。截至2024年7月31日,烏江能投黨委召開黨委會議19次,研究討論事項187項,其中前置事項39項。三是巡視反饋后,時任烏江能源黨委主要領導第一時間向省委組織部作出深刻檢查。四是督促烏江能投黨委班子成員加強對《貴州能源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的學習,并要求其下屬子公司舉一反三,抓好制度執行和落實,確保黨委會按程序規范召開。
問題18:關于招聘工作亂象叢生,天然氣管網公司招聘工作組織混亂,頁巖氣公司人員招聘濫用放寬條件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貴州能源集團員工招聘管理辦法,明確招聘錄用標準及程序,強化招聘工作紀律,統一規范子企業人員招聘工作。二是督促烏江能投黨委對招聘工作中違規人員嚴肅追責問責,責成頁巖氣公司對劉某某進行解聘處理,嚴肅治理招聘亂象。三是嚴格把好招聘監督關,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杜絕招聘工作亂象發生,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12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并督促各二級單位嚴格執行。二是2023年9月21日,烏江能投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取消天然氣管網相關招聘錄用結果,責成天然氣管網黨委書記、總經理楊某某向烏江能投黨委作深刻書面檢查,給予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羅某某誡勉談話。三是天然氣管網黨委嚴肅開展追責問責,給予招聘工作違規人員陳某、張某某調離崗位、責令檢討處理,并由分管領導羅某某對其進行約談。2024年2月29日頁巖氣公司向錄用人員劉某某發出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劉某某于3月7日反饋個人意見,并于3月11日辦理離職手續。四是2024年3月18日至5月29日,集團黨委開展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調研,對各單位招聘工作進行調研了解和監督指導。4月16日至19日開展2023年度考核,對各單位招聘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并督促各單位抓好問題整改落實。五是2024年5月10日,集團黨委會審議通過集團年度招聘計劃,5月24日對各單位招聘計劃進行批復,各單位按計劃和相關規定開展工作。
問題19:關于人才強企工作有短板,集團高技能、高技術人才總量不多、結構不優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貴州能源集團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建立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拓展引才渠道,持續穩步提升人才總量。三是以能源技師學院為平臺,建立集團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機構,統籌集團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四是研究制定《貴州能源集團首席工程師遴選與任職管理辦法》《貴州能源集團首席技師遴選與任職管理辦法》,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不斷提升人才質量。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7月26日,集團黨委會研究通過《貴州能源集團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并印發實施。二是集團黨委與省生態能源職業學院簽訂校企合作,擬定了共同培養學生的三方服務協議,共同培養采礦專業學生。先后與中國礦業大學、貴州大學、六盤水師范學院、貴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開展校企合作交流座談,深入商討開展校企合作事項,逐步推進協議簽訂及合作。三是2024年5月16日,貴州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評指導中心批復同意集團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自主評價機構。四是2024年7月17日,印發實施《貴州能源集團首席工程師選聘管理辦法》《貴州能源集團首席技師選聘管理辦法》,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不斷提升人才質量。
問題20:關于人才引育用留有差距,集團黨委缺乏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有效舉措,引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實《關于優化整合貴州省“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的指導意見》,通過“平臺引才”“項目引才”“以才引才”等方式加大引才力度,確保完成省委人才辦每年下達的“百千萬”人才引進任務指標。二是充分發揮煤礦研究院科研平臺和地理區位優勢,探索構建科技創新人才中心,吸引留住優秀科技人才。三是督促水礦控股黨委責成文家壩煤礦對熟練工流失情況開展調研,建立完善人才培育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引進1名“千層次”人才,2024年6月引進1名“百層次”人才、3名“萬層次”人才。二是已起草貴州能源集團科技創新人才中心建設方案初稿,目前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水礦控股黨委已于2024年5月提交調研報告及人才培育制度,集團黨委將持續督促水礦控股黨委建立完善人才培育制度機制。
問題21:關于基層黨建工作薄弱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貴州能源集團以高質量黨建引領保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構建“1443”黨建工作體系,以體系化思維系統解決基層黨建工作薄弱等問題。二是責成水礦控股黨委針對水礦總醫院黨委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報集團黨委研究落實。三是組織開展黨費收繳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督促天然氣能投等黨組織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黨費補繳工作;責成水礦控股黨委督促汪家寨煤礦黨委追回已發放的培訓授課費。四是組織開展基層黨組織換屆情況檢查,加強對黨支部換屆工作指導,督促天然氣能投黨委責成其第三黨支部按規定重新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并對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16日,印發《貴州能源集團以高質量黨建引領保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二是水礦控股黨委已制定《關于厘清水礦總醫院黨組織關系的建議方案》。三是2024年3月23日印發《關于開展黨費收繳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各級黨組織查找問題22個,制定整改措施33條,1946名黨員補交黨費106104.48元;天然氣能投第一黨支部等黨組織對未足額繳納黨費進行補繳,共1379人(次)、補繳17593.11元;2024年3月29日汪家寨煤礦違規使用的5000元黨費已全部退回黨費賬戶。四是2024年4月16日至19日,集團黨委對二級單位黨組織開展2023年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將基層黨組織換屆情況納入考核重點,對換屆工作中不規范的情況指出了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天然氣能投第三黨支部于4月19日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委員,并將選舉結果報天然氣能投公司黨委審批;天然氣黨委于4月23日對其第三黨支部書記進行了提醒談話。
問題22:關于黨員管理不到位,集團黨委對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大量黨員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甚至拒繳黨費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組織開展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履職能力提升培訓班和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暨新黨員培訓班,把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等作為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教育督促嚴格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會,主動、足額、按時繳納黨費。二是督促水礦控股等二級單位黨組織對黨員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拒繳黨費問題進行自查自糾,組織開展流動黨員情況調查摸底,督促退休、離職的黨員及時將黨組織關系轉接至所在社區或現工作單位。三是嚴肅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在理順關系、教育轉化的基礎上,對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拒繳黨費的黨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整改成效:一是把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等作為黨員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截至2024年7月31日,集團黨委舉辦基層黨組織書記暨黨務工作者履職能力提升培訓班1期,培訓65人。二級單位黨委舉辦黨務培訓班3期,培訓155人。二是2024年3月23日,集團黨委印發《關于開展黨員組織關系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水礦控股黨委對黨員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拒繳黨費問題進行自查自糾。截至2024年7月31日,水礦控股超半年未繳納黨費的176名黨員,組織關系轉出145人,納入正常管理11人,死亡6人,因違法犯罪開除黨籍2人,按自行脫黨除名2人,停止黨籍10人。三是2024年3月23日,集團黨委印發《關于開展黨員組織關系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排查出失聯黨員、未正常參與組織生活的黨員、流動黨員共299人。截至2024年7月31日,組織關系轉出241人,死亡3人,在流入地黨組織正常參與組織生活2人,補齊黨費并納入正常管理30人,停止黨籍20人,按自行脫黨予以除名3人。
問題23:關于發展黨員工作有短板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根據發展黨員工作要求,制定貴州能源集團黨委2024年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注重從生產經營一線和青年職工中發展黨員,逐步提高生產一線黨員數量及占比。二是大力推進“能源黔鋒”黨建品牌創建,深入開展黨員責任區、黨員示范崗等創先爭優活動,抓好“紅色強企戰隊”“紅色強企標兵”“紅色強企旗手”推薦評選,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感召吸納生產一線人員、青年職工等群體向黨組織靠攏,推動黨的政治引領向礦區、班組延伸。三是結合企業產權關系、組織結構、經營模式、用工變化等實際,動態消除黨員“空白班組”問題,確保每個班組、每個網點都有黨員。
整改成效:一是根據發展黨員工作要求,制定集團2024年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2024年4月11日,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發展黨員工作的通知》,全年計劃發展黨員340人。盤江股份黨委通過聽取匯報、座談交流等方式對金佳礦2024年發展黨員情況進行調研,要求加大在生產經營一線和青年職工中發展黨員力度,逐步提高生產一線黨員數量及占比;盤江股份黨委2024年擬發展黨員96名,其中生產一線擬發展黨員68人,占計劃的70.8%。水礦控股黨委下發《工作提示》,要求各級黨組織發展黨員向一線職工傾斜,向青年傾斜,優化黨員結構;水礦控股黨委2024年擬發展黨員38名,其中生產一線職工27名,占比71.05%;老鷹山煤礦黨委2024年擬發展黨員3名,其中管理人員1名,生產一線職工2名,占比66.67%。二是集團黨委將推進“能源黔鋒”黨建品牌創建納入2024年黨的建設工作要點,2024年6月17日,印發《關于開展“紅色強企戰隊”“紅色強企旗手”“紅色強企標兵”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將省國資委分配名額按約120%比例放大到各基層單位組織開展推薦評選工作。三是2024年4月7日,印發《中共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2024年黨的建設工作要點》,進一步規范黨組織運行,持續鞏固拓展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成果,動態消除“大支部”“空白班組”。4月16日,印發《貴州能源集團以高質量黨建引領保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深入實施固本強基行動,堅持嚴密黨的組織體系,從嚴抓好黨員隊伍建設。
問題24:關于集團黨委在堅持舉一反三、推動整改取得實效方面有差距,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但執行落實不到位,整改成效大打折扣的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健全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切實把主體責任落實到每一臺設施設備、每一個環節、每一名人員、每一項制度。二是著力構建安全管控體系。持續深化“三部聯合、五級聯動”安全管控體系,做到業務部門(事業部及其他部室)、安全環保部、總調度室“三部聯合”和集團管控、公司主責、礦廠主體、區科自治、班組排查“五級聯動”安全管控體系,健全完善以行政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管理體系、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和以分管安全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監督體系;煤礦建立安全員、現場安全管理員“安全兩員”管理體系。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激勵考核辦法,修訂完善集團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制定完善《煤礦五職礦長“三零”目標獎勵辦法》《“雙全日”工作考核辦法》等管理制度。四是持續推進“三違”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全員查“三違”反“三違”管理辦法,深化“三違”培訓幫教工作,鼓勵職工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進行舉報。五是修訂完善《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把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列制度作為集團黨委重點督查內容。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完善制度體系。2023年12月12日,印發《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著力構建“黨委領導、行政主抓、工會監督、員工參與”的安全管理格局,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局面,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壓實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集團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及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各班子成員與分管部室分別簽訂2024年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各二級單位及所屬礦廠區科均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壓實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有力推進省委主要領導“四個每一”要求落實落細。二是強化責任落實考核。按照《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對2023年下半年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開展1次督導檢查,下發督導檢查情況通報;對集團本部各部室2023年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第一、二季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了考核,并分別下發考核情況通報。三是強化“三管三必須”。2024年3月21日至29日,對林東礦業下屬紅林礦、龍鳳礦,水礦控股那羅寨煤礦、汪家寨煤礦、大灣煤礦、大壩田煤礦等開展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5月8日至5月22日,對盤江股份、水礦控股、烏江能投、能源電投、林東礦業、中城能源等6家二級企業本部和松河煤業、文家壩一礦、貴燃集團及麥架門站、天能焦化、泰來礦、戴家田礦等7家下屬企業“雙全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聯合督導檢查。四是構建安全管控體系。2024年3月11日,集團印發《關于切實做好2024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明確要強化集團全面管控,落實礦廠主體責任,抓好上級安全決策部署落地、系統穩定運行及日常安全管理,推行區科自治管理,履行安全生產直接責任,抓好相關工作措施落實,強化班組現場排查,消除安全隱患。五是優化安全管理機構。集團成立以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永忠同志和總經理蘭海平同志為主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為副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配備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設置了專職安全管理部門,分盤州、水城、畢節片區設置3個井下安全監督組和油氣安全督察組以及地面安全督察組,充實安全督導檢查人員;設置煤炭事業部、電力事業部、油氣事業部和總調度室等業務部室。各子(分)公司均按規定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六是完善安全監督體系。2024年3月11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關于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監督體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健全完善以安全副礦長(安全副總經理)為首的現場安全監督體系,健全完善現場安全管理員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夯實現場安全管理基礎。七是2024年2月23日,修訂完善《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嚴肅責任追究,有效推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落地落實;2024年1月16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煤礦五職礦長“三零”目標獎勵辦法(試行)》,推動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督促煤礦“五職礦長”嚴格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充分發揮“關鍵少數”作用;2024年2月22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煤礦“雙全日”工作考核辦法》《貴州能源集團非煤企業“雙全日”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推進企業“雙全日”工作進一步走深走實。八是2023年9月12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全員查“三違”反“三違”管理辦法》,從制度上規范安全生產的動態管理,引導和教育職工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自覺抵制“三違”的能力,有效遏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及行為,從源頭上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集團安全生產。2024年5月23日,制定印發《貴州能源集團全員查“三違”反“三違”專項行動方案》,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一步推動“雙全日”工作走深走實,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在全集團范圍內開展全員查“三違”反“三違”專項行動,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操作技能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截至2024年7月底,集團共查出178名“三違”人員,對礦井下達“三違”告知書,未接到相關舉報信息。九是2024年2月23日,修訂完善《貴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分類、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等內容,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1月23日至2月5日,重點圍繞能源集團2024年工作會議精神及重要安排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等8項內容開展督導檢查。2月29日至3月1日、4月16至17日對水礦控股汪家寨煤礦、大灣煤礦民用瓦斯風險隱患整改情況開展督導檢查,4月22日集團聽取專題匯報。4月27日集團印發《關于立即停止使用汪家寨煤礦和大灣煤礦民用瓦斯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民用瓦斯。3月21日至22日,對新光電廠、普定電廠、水城煤電化、盤州新能源、關嶺新能源開展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專項檢查,檢查反饋4個方面問題,已督促完成整改。3月21日至4月19日,對林東礦業、水礦控股、盤江股份三家二級企業共11家煤礦,開展防滅火工作督查,共發現問題30余條,均已現場進行反饋。4月19日至5月9日對燃氣管道“帶病運行”、老舊管道改造工作開展專項督查。5月10日至17日,對6家二級企業本部及7家下屬子企業,開展“雙全日”體系建設專項督查,發現6個方面17條具體問題,積極總結各單位工作中的較為突出亮點和經驗7條,均已在各單位現場進行反饋,5月31日印發《關于“雙全日”體系建設專項督查的通報》,督促“雙全日”工作走深走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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